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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库工作交接制度

已有 1407 次阅读2018-11-12 11:02

  1、仓库管理工作人员必须执行交接制度,坚守岗位,认真执行任务,高度负责,文明服务,不准无故撤离职守。
  2、凡管理人员不准无故迟到、早退、按时到岗,下岗前将自己所管的库房检查一遍,门窗是否关好、锁好,库房钥匙随身携带好,不准转交他人。
  3、因工作需要调离本岗,必须进行实物清点,并做好交接记录,双方签字,仓库领导签字,交接清楚后,方可离开本岗。
  4、仓库工作的交接资料,必须妥善保管,不准私自销毁或丢失。
  5、节假日,仓库值班人同要坚守岗位,认真执行任务,高度负责,文明服务,不准无故撤离不忠实地并做好工作交接,记录有情况及时向领导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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