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财务办公室、化验室、
库房、配电室、锅炉房等地,为重点保卫部位,对上述部门的门窗应予以加固、安装报警装置,加强巡逻
二、财务部门要严格执行现金管理
制度。当天的现金除留核定周转金外,其余部分要送交银行。财务部门存放的现金不得超过银行规定的限额,因特殊原因滞留现金过夜的,须派人看守并报综合办公室。
三、到银行取送现金金额较大时,须两人以上,其中一从应是男性职工。巨额款项须专车接送并由保卫人员押送,中途不得到其它场所逗留。无关人员不准跟车同行。
四、财务部门现金支票、转帐支票和印章必须分开保管,按规定由两人分开保管,并存入各自的保险柜内。私人大额现金和有价证券及贵重物品不准存放在办公地点。
五、对存有贵重物品的部门和个人(指公司物品),均要做好贵重物品登记、签字手续、专人保管,落实到人。
六、贵重物品不得存放在无防盗措施的地方,需要移位的要向综合办公室申请同意后移动。凡集中存放高档物品的库室应做到设施防、技防齐全。严格领用、借用、交接手续,无关人员不得进入
仓库,防止失窃和破坏。
七、仓库管理人员应严格执行各类物资、材料的入库、领用、借用、归还、清退、交换、核对制度,做到月清月结,账、卡、物相符,定期检查,发现差错,应及时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报
主管部门。各类物资材料应按品种规格和性能堆放整齐。易燃易爆和剧毒物品应专库存放,不得温存。
八、管理人员不得擅离职守,不得请人代岗,钥匙不准转借给他人使用。有事外出或下班离库要锁好门窗,切断电源,关闭水源。
九、张贴防火警标志,配足灭火器。管理人员必须能正确使用灭火器材。严禁携带火种入库,定期进行电器线路检查,预防电器起火,保持通道畅通。
十、仓库防盗设施要严密牢固,如有损坏,要及时修缮。
十一、各部门的工作人员,下班后要将门窗关好,有问题要及时向保卫报告,夜间巡逻,值勤人员发现报警要及时赶赴现场,以防意外。
十二、发生被盗、火灾等事故,管理人员必须保护现场,立即报告。如因管理不善或失职,发生问题后,要视情节追究当事人和职能部门领导的责任。
十三、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