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使
仓库管理规范化、合理化,防止损失,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校全体教职原工及相关人员。
第二章 入库管理
第三条、物品入库前,要严格检查物品的质量、数量、品种、外包装,做好入库帐,履行交接手续;质检单位与成品批次相符,单据齐全,不合格品不得入库。
第四条、物品摆放要按品种分类,合理有效使用仓库面积。
第五条、物品摆放要建立位置图、标记和物料长,写明日期、品种规格、 数量,按入库出库数量及时更改物料长,并填写领用日期和领用人。
第六条、按期整理库内环境,保证库内清洁卫生。
第七条、建立健全仓库保管帐,详细记录物品的种类、数量、规格、价格、 产地、来货时间、入库数量、出库数量和实存数量。
第八条、定期进行帐目核对,达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帐长相符。
第三章 仓库保管纪律
第九条、仓库人员要严格遵守仓库保管纪律,其内容如下:
1.严禁在仓库内吸烟,严禁酒店值班或当半饮酒。
2.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仓库。
3.严禁未经财务组长同意涂改帐目。
4.严禁在仓库堆放杂物、废品。
5.严禁在仓库内存放私人物品。
6.严禁私领私分仓库物品。
7.严禁在仓库内闲谈、嬉笑、打闹。
8.严禁在仓库内涂改帐目、抽换帐纸。
9.严禁随意动用仓库消防器材。
10.严禁在仓库内乱接电源、临时电线及临时照明设施。
第四章 出库管理
第十条、严格按出库程序办理手续,保管员接到出库单,要及时按出库单价所列编号、品名、数量、品级备货,出库物品价值在500元以上者属于教学物品由首席教练签批,其他物品一律由中心主任签批。
第五章 仓库盘点
第十一条、保管员对库存物资要旬点月盘。要旬要看帐点物,月末盘点对帐。发现盈余、短少、残损或变质,必须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及时写出书面报告,提出处理意见,报财务组长审核签字,由财务组按规定处理。
第六章 预防事故与检查
第十二条、仓库人员要做好各种防患工作,确保物资的安全保管,不出事故。预防内容包括:防火、防盗、防雨、防潮、防锈、防霉、防鼠、防虫。
第十三条、检查包括以下内容:
1.上班必须检查仓库门锁有无异常,物品有无丢失。
2.下班检查是否锁门、拉闸、断电及不安全隐患。
3.必须经常检查调查库内干、湿度,保持通风。
4.检查易燃、易爆物品存放的安全程度,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四条、本规定由总务组制订,报中心主任批准后由总务组执行。
第十五条、本规定由总务组负责检查、修改和解释。
第十六条、本规定施行后,凡是其他相同规定或与之相抵触的规定即行废止。
第十七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