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货管理规定
本规定根据公司财务管理
制度制定。
一、存货的定义。存货是指企业为销售、耗用而存置的商品、材料物资、低值易耗品、包装物等。
二、 存货管理的原则。
1、全员管理:物资管理是企业各部门、有关人员共同的任务;
2、全过程监控:从采购、生产耗用、保管到出售,收、发、存动态监控;
3、综合管理与分级归口管理相结合;
4、遵守内部牵制制度,涉及采购、验收、保管、使用各环节的业务实行物、款、账三分开原则,不得由同一人单独完成。
5、实行资金管理、物资管理,业务工作相结合,管物的部门和人员,必须对相应的采购成本、资金占用等负责。
三、存货的核算。公司存货购入采用实际成本核算的原则。库存商品、材料物资的发出采用加权平均法,低值易耗品、包装物的领用采用五五摊销法,建立相应明细帐本,进行明细核算。
四、存货的采购权限。统一由采购部门对外采购。
对外采购原材料及辅料,采购员必须根据《商品采购申请单》按规定的作业
流程进行采购。购买回来后凭《商品采购申请单》、《入库单》、《商品销售发票》等单证按规定的审批程序报批后及时到财务部办理报帐手续。
五、存货的库存管理
1、除整车外的商品入库由有关质检人员检验合格后,
仓管员方能填写入库单入库,部门负责人在入库单上签名证实;物料配件发料由领料人填写领料单,领料部门负责人证实同意签名,发料人签名发料并注明用途或工单号;
每天,仓管员根据入库单、领料单、出库单编制《商品收支存报表》并将入库单、出库单中的会计联一并报财务部审核。
2、销售部整车库存管理:
整车购入由销售部门经检验合格后由经办人填写入库单,部门负责人签字证实;整车销售必须按公司规定的程序办理,全部款项收妥后方能提车放行。提车单(或出库单)必须有财务部门的签章;
整车调拔各展场必须由销售部填写《车辆调拔单》,经销售部经理、财务部经理、常务副总经理签字确认后方可办理调入、调出车辆手续;
销售部门由一名仓管员负责登记整车收、发、存台帐及库存数量管理,每周与财务部进行核对。
六、存货的清查
盘点。财务部门负责组织人力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存货采用实地盘点法或其它方法进行清查,确保帐实相符。
七、 附存货管理单证:
《入库单》《领料单》《出库单》《车辆调拨单》
本规定从发文之日起执行。
深圳市新力达新亚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财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