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建立药物熏
仓管理规程,预防在库药材因霉变生虫造成的损失
范围:所有在库易生虫害的中药材、中药饮片等
责任:仓库主管、原料库保管员、药材养护工
规程:
1中药材、中药饮片在贮存过程中,除应加强日常养护巡检外,还应定期对其进行药物熏蒸,以防因霉变生虫造成的损失。
2药物熏蒸一般采用磷化铝作为熏蒸剂进行全仓密闭熏蒸,每年一般熏蒸三次,春、夏、秋各一次。
3当温度为2~15℃时需密闭熏蒸五天;16~20℃时密闭熏蒸4天;20℃以上密闭熏蒸3天(但不少于三天)。
4熏蒸时应根据货垛体积,按每立方米空间施药2~3g的比例,将药物存于铁、瓷盘入于货垛周围,施药后须立即封闭库口。
5熏蒸前应将所有库内窗缝隙作密封处理。
6施用过程应戴防毒面具,橡皮手套,开桶、瓶时应将口向外,不要对准面部,以免发生意外。
7熏仓后排毒通风先开下风口,再开上风口;排气通风不少于三天。
8磷化铝分解后产生的剧毒磷化氢气体,遇火易燃烧,施用时严防火星产生,施药部位不得有潮湿、有水。
9施药及开仓后,养护人员应用肥皂水洗手,温水漱口;通风后应将磷化铝(ALP)残渣(粉状物)运往空旷处0.5m以下深埋。
10仓库主管应监督熏仓的全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