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富鑫钢铁有限公司
检测中心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一、仓库管理人员要按规定的管理制度保管物品。
1.熟悉本仓库存放物资的性质,保管办法以及注意事项,熟练使用本仓库的安全设施及消防器材,应急预案及措施。
2.物件上下存放时要做到“上小下大,上轻下重、不准超高”的原则。
3.化学品、玻璃器皿、仪器设备要按规定存放,不得混放,间隔符合要求。
二、仓库的建筑结构必须符合安全要求,不得任意改动。
三、特殊物料,要做到特殊保管。
1.危险化学品物料要存放入指定区域,并经常检查。
2.贵重物品要指定专人保管。
3.剧毒物品,强酸、强碱等物料实行双人保管,双人收发、双人领用,不得冒领、代领。
四、发现物料变质时,遵照国家安全管理规定处理,在决定对其处理前,要采取隔离措施,以免影响其它产品质量。
五、库内存放物资要按规定排列整齐,标示醒目,以免因保管不善造成意外事故和损失。
六、仓库内部和周围严禁烟火,不得有垃圾或易燃物品积存,以免引起火灾。
七、仓库人员每天上下班时,对库内均需巡视一次,如有可疑情况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八、库内应保持良好通风,照明等电气设备应按要求安装,不得随意乱拉临时线路。
九、严格限制非仓库人员进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