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目的:
为使
仓库管理有效,且有所依循,特订立本规定。
2.0范围:
凡本工厂所属之生产性材料零件及成品仓库之作业的均适用。
3.0程序:
3.1 仓库按照实际需要划分为若干储存区域,并制定成仓库规划图。
a).物料之储存按产品类别或零件类别加以区分;
b).每一物料皆应有库存卡以供查询。
c).储位编定原则: 以配置区域为基准(A-Z英文编号),并以易于辨别储位之细部分列(阿拉伯数字),显示其该成品物料之储存处.。
e).任何储存区域之调整,
仓管员应立即修正。
3.2 仓库物料作业:
a).物料领取时,必须由领料部门开出“领料单”,经相关人员批准后,方可领料。
b).物料入库时,须经品管部门确认合格后,由入库部门开出“入库单”,方可入库。
c).任何领料/入库作业凭证如有手续不全者拒绝受理,具体依“物料验收管理办法”执行。
3.3 仓库物料管理:
a).仓库物料储存高度不得超过250CM高为原则。
b).物料不得直接置于地上,必要时加垫板或置于胶筐内,予以保护存放。
c).走道上不得放置任何物料及成品。
d).仓库内严禁烟火。
e).报废品必须与良品分开储存,报废品依“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
f).因零数出货而产生有零数之库存时,既在剩余之零数库存承装的纸箱或胶袋上注明日期或验收单号码以利追溯及鉴别。
g).物料进出依日期标示,以“先进先出”为原则。
h).对仓库做好环境控制,避免仓库长期处于高温、高潮、暴晒等恶劣的环境条件情况下,从而影响到产品的品质状况。
i).对有超出库存期限之物品,仓管人员须每月提出库存品质再确认单,送交品管单位进行再确认动作,以确保物品储存其间,品质异常状况可以掌握,其储存期限依“物料储存期限表“处理。
3.4
盘点:
a).每年仓库
主管需配合各部门进行年度盘点,并将结果报总经理审阅。
b).仓管人员发现异常库存情况时,立即进行抽样盘点。
3.5 HSF产品的管理:
a).HSF产品与非HSF产品应放置不同的仓库,不可以进行混放。同时放置仓库应进行明显的标识和说明;
b).所有HSF产品和物料均应配有清楚的唯一性符号,以便于后续的可追溯性;
c).针对超出储存期限的HSF产品应通知品管部门,安排重新进行检测,防止产品本身因化学反应造成限值物质含量超过标准。
d).HSF产品在仓库管理时,应进行明显的标识,防止物料被误发误用现象。
e).针对HSF不合格产品,应安排专门的区域进行放置,HSF不合格产品(指限值物质含量超标的产品)只能报废,不得用于其它用途。仓库应做好严格的管理。
4.0参考文件:
4.1《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4.2《物料验收管理办法》
4.3《仓库物品先进先出的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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