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料发放管理规定
第1条目的。为规范工厂的物料发放工作,保证物料及时准确地发放,特制定本规定。
第2条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工厂所有物料的发放。
第3条责任。
仓储部负责物料的出库工作。
第4条解释。发料是指由仓储部人员根据生产计划或生产部门开立的生产命令单,由仓储部人员填写发料单,将物料直接向生产现场发放。
第5条物料发放的依据。
1.工厂稳定的生产计划。
2.生产标准损耗量。
3.物料库存量。
第6条物料发放
流程。
1.物料计划控制。仓储部人员根据生产计划制订物料计划,进行物料准备,准备范围包括按照存储计划已经储备的物料和需要采购的物料。
2.物料发放准备。物料发放前,仓储部人员根据生产季度和物料需求,将所要发放的物料提前备好,存入“发料区”,检查并标识发放物料的品名、规格、批号等。
3.核对单据。生产使用部门持领料单到
仓库领料,仓储部人员审核领料单,其审核内容如下。
(1)领料单填写是否规范清楚。
(2)领料单审批程序是否正确无误。
(3)所领物料的规格、型号、数量等是否与物料计划一致。
(4)所领物料是否在计划范围内且是最近生产所需。
4.物料发放。仓储部人员在物料发放过程中需防止发放出错,例如出现数量不符、质量问题、包装问题、单证不符等情况。
5.数据汇总并登记出库台账。仓储部人员物料发放结束后需立即登记台账,进行数据汇总,及时通过计算机系统将物料信息导入。
第8条物料发放注意事项。
1.建立专人发料领料
制度,发料需账物分开,各分设一人;不同物料按类别由不同的人员负责;生产部门各车间由专人负责领料。
2.仓储部人员及时填写仓库账簿,仓库账簿是物料存储控制的依据,需避免漏记、错记等现象的发生。
3.物料发放过程中要认真清点数量,防止错发、漏发、多发等。
第9条本规定由仓储部制定,解释权归仓储部所有。
第10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领料单(一式三份),领料单上应注明领料时间、材料名称、数量、单价、金额,并由保管员和领料人员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