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保证物料的质量受到有效的保养,防止物料因变质、受潮、污染等原因造成损失。
范围:适用于原辅料、包装材料储存与养护。。
职责:仓管员对本规程实施负责;
仓库负责人对本规程的有效执行承担监督检查责任。
1.物料储存库区的划分。
1.1.青霉素类原料与非青霉素类原料必须严格分库或分区储存。
1.2.根据物料的自身性质和储存条件分别储存于普通库、阴凉库和冷冻库。
1.3.根据物料类别分区存放,分别存放于原辅料区,包装材料区、成品区和危险品库区。其中标签、说明书和印刷好的包装材料应专库加锁贮存,专人管理。固体、液体原料应分区储存。
2.仓库物料储存条件。
2.1.物料必须包装完好,密封密闭,防潮防水且有明显标记。
2.2.
库房必须通风、干燥与适宜的避光措施,保持库区清洁。
2.3.库房应具有防止虫鼠和其它小动物进入的措施。如安装挡鼠板、铁纱网、灭蚊灯等
2.4.库房设施设备齐全,水电畅通、消防器材完好。
2.5.如果物料贮存条件有变更,质量管理部通知仓库,仓库应按相关规定遵照执行。
2.6.若使用新的物料,应由质量管理部、生产部制定新用物料的贮存条件,仓库遵照执行,并配备相应的设施。
3.温、湿度控制。
3.1.按物料储存的要求,分别储存于阴凉库、冷藏库或普通库中。相对湿度一般控制在45~75%之间(有特殊规定的物料,按物料标签上的具体要求执行)。
3.2.普通库:应有排风或空调设施。库区要保持良好的通风状态,并随气候的变化,采取有效的措施,以保证物料在适宜的温湿度下贮存,常温库温度为0~30℃。
3.3.阴凉库:应有制冷设施,温度不超过20℃。
3.4.冷藏库:应有制冷设施,温度应达到2~10℃。
3.5.每天上午和下午各记录温、湿度一次,记录于《库房温、湿度记录表》中。
4.库房内货垛应符合规定距离。
4.1.垛与垛间距不少于100cm。
4.2.垛与梁间距不少于50cm。
4.3.垛与墙间距不少于50cm。
4.4.垛与柱间距不少于30cm。
3.5.垛与地面间距不少于10cm。
5.色标定置管理:在库内物品实行色标定置管理,让现场物品摆放一目了然。
5.1.合格品挂绿色状态标志牌,准予发放使用;
5.2.不合格品挂红色状态标志牌,不准发放使用,并存放于不合格品库。按《不合格物料管理规程》处理。
5.3.待验品挂黄色状态标志牌,不准发放使用。
6.物料的巡检养护。
6.1.物料的巡回质量检查,每周检查一次,易变质品种应适当增加检查次数。
6.2. 巡回质量检查的内容:
6.2.1.色标是否正确,有无错漏。
6.2.2.码放是否正确,物料码放整齐、品名朝外,不可倒置。
6.2.3.清点数量,是否账、物、卡相符(此项可抽查或月底盘存检查);发现账、物、卡不符,要及时找寻原因,必要时报
主管领导。
6.2.4.根据物料的性质、特点和
仓储条件,对在库物料应进行日常及定期的检查,保管养护,并随时调整养护方法和保管措施,应切实保证储存物料无潮湿、霉变、虫蛀、鼠咬、污染、渗漏、挥发、破损等。
6.2.5.检查物料外观性状情况,观察物料外观是否有改变。对贵细中药材、贵重原料及易变质、不稳定、近效期、有变质迹象的物料加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若发现外包装的问题或外观性状变化的情况,应申请复验,复验期间货堆前挂黄色标志牌,不能发放使用;收到复验检验报告单后,换上相应标志牌。若检验结果为“符合规定”的,挂绿色标志牌,继续使用;若检验结果为“不合格”的,则移入不合格品区,挂红色标志牌,不得发放使用,并及时处理。
7.中药材(饮片)按《中药饮片储存养护管理规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