阆中市军旅实业有限公司
仓库人员管理
制度
一、仓库人员基本守则
1.保障库存商品销售供应,及时清理存货区域,及时发现缺货并通知相关管理人员以便补充货源。
2.及时保持与整理销售区域的卫生(包括货架、商品)
3.及时整理散货与退货,保证一个品种只有一包散货。
4.正确核对待发货物的价格,库存商品先进先出,防止积压货物。
5. 调拨货物,
仓管员要审查单价、货款总金额现价格不符或货款少收等,应立即通知开票人更正后发货。
6.严格办理物资交接手续,做好入库物资的交接和验收。
二、物资验收入库
1.物资入库存,保管员要亲自同交货人交接手续,核对清点物资名称、数量是否一致,按物资交接本上的要求签字,应当认识签收是经济责任的转移。
2.物资入库存,应先入待验区,未经检验合格不准进入货位,更不准投入使用。
3.材料验收合格,保管员凭发票所开列的名称、型号、数量、计量验收就位,钢材应涂色标志,入库存单各栏应填写清楚,并随同托收单交财务科记账。
4.不合格品,应隔离堆放,严禁投入使用。如工作马虎,混入使用,保管员应负失职的责任。
5.验收中发现问题要及时通知
主管领导处理。托收到而货未到,或货已到而无发票,均应向经办人反映查询,直到消除悬事挂账。
三、货物保管
1.做好物资保管工作。 监督和检验货品数量、质量,对于劣质物品提出拒收和退货。
2、做好
库房防火、防爆、防盗.防霉烂变质.虫蛀鼠 等防范措施,发现事故隐患及时上报。
四、货物出库
1.填好领货名称,规格,单价,数量,金额。
2. 物资的交接、验收、发料必须亲自清点,双方签字。
3. 发货必须坚持一盘底,二核对,三发料,四减数的原则。对贪图方便,违反发料原则造成物资数目差错、错发等失误,审核人员应负经济责任。
4. 发料时领料人和接料车间办理交接,当面点交清楚,防止差错出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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